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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8-14 19:00:47



    按照平顶山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8月14日上午,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徐志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扣“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检视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确保常规巡察取得实效。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建民同志受平顶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对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从推动“五大转型”、持续提升“八个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二是市中院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三是第四巡察组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监督,认真查找政治偏差,确保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同志指出,一是要树牢政治意识,端正思想态度。中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迎接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矩,全力配合支持。要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切实按照巡察工作安排和要求,全力支持、搞好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落实。要以接受巡察为契机,将此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四是要注重统筹兼顾,提升整体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向平顶山市委和巡察组交出一份圆满答卷。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省高院监察局副局长靳国荣同志,副组长任艳莉同志,李振刚同志,陈满乐同志,市委第四巡察组其他成员,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专设举报电话:0375-2862220;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040号;接收短信息手机:178*****;电子邮箱:pdsswxcsz@163.com;受理电话的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庭二楼东设立市委第四巡察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同时,巡察组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和二级单位、信访窗口、意见箱旁等显著位置张贴《市委巡察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扩大巡察影响力。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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