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汝西法庭通过现场办案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羊吃青苗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从而使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和谐。
2011年4月的一天,家住汝州市杨楼镇李圪塔村的李某,因未注意管理自家的羊群,致使羊群跑进邻村村民张某的小麦地里啃吃青苗,张某发现后带走了其中的6只羊。李某要求张某返还6只羊,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管理羊及小麦损失,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杨楼镇陈沟村委会、杨楼司法所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后李某心有不甘,将张某诉至法院,欲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汝西法庭收案后通过认真调查发现,当地群众对此事反映强烈,形成了两种对比鲜明的意见:一种是被李某的羊糟蹋过庄稼的群众,极力主张张某不应返还李某6只羊;而另一种意见认为即使李某的羊吃了张某的庄稼,张某也无权带走李某的羊,法院应支持李某的请求。两种意见争持不下。汝西法庭考虑到双方系邻村,一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仅双方解决问题的成本将增大,而且矛盾可能激化,引发不安定因素。汝西法庭指派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亲赴案发现场,在对李某进行疏导教育后,五次找到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和详细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被告张某将6只羊返还给李某,李某于张某返还羊时给付张某500元。一场邻里之间的纠纷就这样在法官的真情调解下化解了。对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收到了以案说法的显著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