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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0-12-18 16:31:09





    2020年12月17日下午,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在热烈的掌声中,市政府副市长张弓、市中院院长王辉共同为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此举标志着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破产办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市政府副市长张弓,市中院院长王辉,市司法局局长陈建中,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贾小平,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自钦,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监督局局长杨敬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猛等领导应邀出席,32家会员单位代表全部参加。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刘鹏华主持。

    会上宣读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批复》(平民社管〔2020〕18号);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援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理事。

    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在市中院的指导协调下,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的关心支持下,在筹备组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工作,于今天正式揭牌成立。协会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清算公司自愿组成,是一个区域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成员单位共32家。

    王辉院长在讲话中对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指出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提升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王辉院长强调,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提升履职尽责的大局观、使命感和责任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企业破产案件质效提升;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培训、竞赛、对外交流等活动,提高专业化程度和业务质量;三要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王辉院长最后表示,市中院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一道共同努力,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推动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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