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公告】圣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0:21:55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豫04破6-19号
2021年1月7日,本院根据圣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圣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三家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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