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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1-03-03 11:57:08


    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2日挂牌成立,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这一组织设立是未成年人法制进程又一关键节点,是组织领导的“大脑”、统筹工作的“神经”、推动进步的“手脚”。

    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进程的历史性。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律主要有三类: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性法律、设有未成年人保护专章的法律、附有未成年人保护条文的法律。同时,设有未成年人保护专章的法律、含有未成年人保护的副属性条文和法律解释、法律修正案。多层级、多方位树立了正确的“儿童观”,摒弃“儿童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的成人本位落后观念;多角度、多主体确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实实在在的责任落实到政府、司法、家庭、学校、社会五大领域;系统、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性法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和独立性。综合多种站位、多样措施,让未成年人保护不断延续、进步、一以贯之。

    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进程的时代性。随着代际鸿沟、知识鸿沟的缩小,新时代未成年人的外部信息接触面积不断增大,更多主体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到未成年群体的成长中,互联网环境与真实环境的双重沉浸使得环境更为复杂。校园暴力、网络暴力屡见曝光,“三腥”信息遍斥网络,互联网沉溺愈发突出...因此,这一看似举措突然,实则为今年1月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关键,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制时代性的体现。

    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进程的进步性。作为专门组织,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拐卖儿童、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监护、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及时修改或者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被侵犯,挽回失足未成年人,让法不止于“法律”,更成为社会“办法”。

    让立法贴近时代需求,让司法紧随法治进程。目前看来,这一挂牌并不特别醒目,但它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进程的关键点,势必推动相关迈上新台阶,也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闪耀出人与法的和谐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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