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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模拟填报暨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03-03 16:17:54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确保营商环境评价中法院承担指标的评价结果达到最佳效果,2021年3月2日上午,平顶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模拟填报暨调研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主持座谈会并讲话,中院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各基层法院主管营商环境填报工作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填报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情况;各基层法院介绍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准备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中院相关部门结合去年填报经验,对照国家评价问卷中相关问题介绍了各项评价指标的相关情况。

    刘鹏华副院长指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是反映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各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秉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力求达到最佳效果。

    刘鹏华副院长要求,一要配齐配强填报力量。各基层法院要选调一批业务精、素质高、反应快、责任心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同志组成工作专班,注重队伍构成的稳定性、科学性和工作部署推进的连续性,确保填报工作的有力开局和有序开展。二要强化协调联动。中院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参与填报的各部门和专干加强填报演练和条线指导,熟练掌握上级评价工作要求,研判分析指标填报规则和填报方式方法,尽快汇总填报所需制度、数据、案例,要通过多轮次模拟填报,尽快熟练掌握填报资料,积极应对填报模式新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三要谋划安排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进一步提升认识,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只是某个部门、某个同志参与的现象,纠正营商环境只涉及五类商事案件、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的认识,营造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提升的良好氛围,把缩短时间、降低成本、提高便利度、提升满意度的工作导向贯彻到立审执工作的全过程。

    刘鹏华副院长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大局,要将营商环境评价作为发展自身不足、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抓手,围绕高效诉讼服务,推动区域内、部门内流程再造,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民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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