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社会发展不是市场要素置换,一物换一物,二是在力场中寻求巧妙的制衡。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平衡处就是人民幸福安康的最优点、社会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当然,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不是一朝一夕建成,更不是某角色、某个组织自己就能完成的。这一切都需要法律承担设计的基石与行动的保障。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不是二元对立的。过去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或许搞“先污染,后治理”,或许片面追求环保、不怎么发展经济了。这两种做法都是把两者对立起来,“非黑即白”,一物换一物,这都是不可取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要尽最大可能维持社会发展、人民生活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间的平衡,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形成包括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金融等在内的完整绿色经济生态。
目前看来,两者完全可以兼得,尤其在法律保障下。生态环境养育人民、推动发展,经济发展源于人民、福佑人民、惠及环境。这一切运转的逻辑既是自然而然,又少不了法律规则的支撑。今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已经进入了十年禁渔期的新阶段,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已经成为管理的重点。同时,即将实施的长江保护法中也有关于长江禁渔的明确规定。始终保持非法捕捞高压严打态势;大力推动长江野生江鲜禁售禁食;加快补齐长江渔政执法能力短板。充分保鲜短期禁渔带来的硕果,带领全国流域环境保护率先迈开步。
以绿水青山为本,借法律保障,延拓环保之路。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提出了“绿色金融”的方案。尽管我国绿色金融取得快速发展,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仍不完善,缺少针对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相关标准尚未统一,部分领域存在政策空白。除此之外,农村电商、绿色能源、生态旅游、绿色消费......多种生态保护的新渠道、新抓手,都需要相关法律与标准的不断完善,为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保驾护航。
碧水蓝天金不换,万里河山喜开颜。目前,实践有力地证明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正确。绿水青山育人民安乐,金山银山养人民幸福。在法律的加持下,跟随党和国家的正确指导,紧抱群众支持,抓住机遇、放眼长远、务实行动,我们定能克服困难,转危为机,走出我们独特的、和谐的、平衡的绿色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