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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补丁”到法制化 这条路走了90年

  发布时间:2021-03-05 12:04:53


    1931年的11月,在中央苏区首府瑞金,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苏维埃中央政府通过了一部条例,这部条例便是《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这部条例共有18条,对红军战士及其家属应享受的各种优待与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的许多原则,例如保护军婚、扶助军属、军邮免费、免纳捐税、伤亡抚恤等内容,让红军与反动军队有了本质上的区别。这些原则,也让工农红军和演进而来的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琼崖纵队等革命武装,直至这些革命武装汇聚而来的人民解放军真正拥有了区别于敌对势力的“红色基因”。

    在这血脉中传承的红色基因是如此的有力,这力量缔造出的红色江山是如此的稳固,人民的支持、子弟兵的奉献让这红色基因有如实质一般代代相传。

    历史或许自有其轨迹,有时也会有巧合。89年后的2020年1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蓝图中最大的一块终于变成了现实。

    军心固则河山安。为军人谋划出路,历来是每一个政权维护稳定,确保军事动员体制运行顺畅的必修课,这门课得分的高低,关乎军队的性质,直接影响政权的色彩。南昌城头一声枪响,建军九十余年,解放军优待优抚政策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缜密,沿着党和国家的谋划的道路一路前行。

    从红军优待条例的18条1400余字,到《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一批军内法规为枝干的庞大制度体系。令我们欣喜的是,多年来的不断探索,为我们的军人权益维护探索出了一条法制化、制度化的通衢大道。也正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谋划出了适合国情、反映兵心民意的法律框架,才使得广大战友具有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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