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弘扬雷锋精神,全市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汝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团支部积极组织法院青年干警开展“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
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3月5日上午,汝州法院钟楼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志愿者到汝州市火车站附近,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道交一体化”中心宣传册共计200余册。志愿者们不仅为群众答疑解惑,并且不时叮嘱出行的群众安全回家,做好防疫措施。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更展现了汝州法院干警“为人民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受到了群众的赞许。
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十余名志愿者到文明共建结对小区外贸巷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汝州法院志愿者捡拾垃圾,阻止不文明行为,并提醒群众垃圾不落地,不随便扔烟头,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采摘践踏。志愿者们还加大创文工作宣传力度,向群众讲解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和意义,激发群众关心支持、自觉参与创文工作的内在动力。
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活动
览古刹之美,享文化之醇。汝州市人民法院骑岭人民法庭组织4名青年志愿者早早地来到位于风穴寺志愿服务岗位,在园区入口、周边、景区内捡拾垃圾,为远道而来的游客提供景区导览、义务指路、旅游咨询等服务,让游客切实地感受到青灯古佛晨钟暮鼓的肃穆,返璞归真的乐趣。汝州法院志愿者们的热情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大提升了城市文明形象,得到了广大市民及外地游客的一致好评。
舞钢市法院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由中共舞钢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工作办公室主办的,“让文明之光照亮新征程”—舞钢市“献暖暖爱心”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舞钢市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以及法律服务宣传版面,向过往群众发放有关宪法知识、民法典、经典案例选编等法律知识读本,志愿者们耐心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劳动合同等方面法律问题,并结合真实案例解释让在场群众更加清楚明了法律条文规定的意义。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余份,帮助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2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启动仪式结束后,舞钢市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又驱车赶往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里每一层楼、每一间教室、每一个宿舍……室内室外,角角落落都活跃着志愿者的身影,他们打扫、擦拭,不辞辛劳,一丝不苟,只为给孩子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
鲁山县法院组织干警分别在县文化广场和火车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文化广场普法宣传
在县文化广场活动现场,县法院重点围绕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维护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非法集资等内容,采用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普法宣传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践行雷锋精神,爱心奉献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火车站开展自助取票服务
为践行“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志愿服务理念,县法院青年干警穿上鲜艳的红马甲,前往火车站帮助群众操作自助取票机,实现网上购票、取票,分担火车站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压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在自助取票机前,青年干警志愿者为前来购票、取票的群众耐心讲解,并协助群众一步步操作,顺利帮助聋哑人、学生等实现购票、取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宝丰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学雷锋义务清扫”志愿服务活动。
上午10时许,宝丰法院志愿者带着铁锨、扫帚等工具,来到附近街区,打扫路面、捡拾垃圾,干警们争相对道路两旁、花坛中的落叶、饮料瓶、烟头等垃圾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理打扫,并及时将垃圾清理走,使道路两边环境焕然一新。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弘扬“学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同时让干警们真正理解了——雷锋精神虽伟大,但并非高不可攀;虽平凡,但并不琐碎;虽神圣,但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学雷锋”不能仅仅局限于3月5日,更不能只停留在嘴上,我们要把雷锋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用实际行动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打造法院心怀人民、真心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