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问题闹得相当有温度,令人遗憾的是来自基层法官的声音则稀稀落落。按理讲基层法官承办着百分之八十的行政案件,个中滋味基层法官自有感慨在心头,令人不解甚至令人可悲的是基层法官万马齐喑,不知道在粉饰太平抑或是在玩世不恭。本人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妄猜测。一,基层法官没有话语权,官员与专家垄断者麦克,基层法官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偶尔激动得语无伦次当有不会成为主流意识,至多搏一绿叶席位,因此基层法官兴趣不大。二,了解民意了解社会是一件苦差事,在报告厅里演绎法的概念与逻辑是专家们的擅长,且既无舟车劳顿之苦又无触及社会敏感问题的风险,课题奖金在定义中滚滚而来,职称在假设中步步高升,问君何乐不为、三,现行行政诉讼法之效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行政诉讼的社会效果并不决定于法律本身,关键的问题不在修改法律条文,而在于建立合理的制度,修改法律比之与建立制度为隔靴挠痒。四,整个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行政诉讼的功能已大打折扣,法官信心不足。五,我们的社会缺乏责任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关己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是当下机关主流心态,文雅地讲缺乏信仰支持。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一句话,台上闹哄哄,台下冷清清是当下社会舞台剧的真实写照。因此,行政诉讼法修改谁最有发言权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转片长星的法律博客:
http://blog.chinacourt.org/wp-profile1.php?p=198713&author=2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