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分工方案》,为切实做好该方案在全市法院的贯彻落实,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逐条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1.开辟投资者维权“绿色通道”,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深化各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应用,探索建立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健全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等“多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2020年,股东诉讼便利度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责任领导:赵学军
责任部门:立案一庭、民一庭、信息科技中心
二、提高执行合同效率
2.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过程的智能化办案规范和标准,实现自动识别、智能提醒、同步监管。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审管办、执行局、信息科技中心
3.强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与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同步形成电子卷宗的协同推进,实现诉讼材料网上流转、诉讼文书在线制作、管理事项在线审批、流程信息自动生成。
责任领导:赵学军
责任部门:信息科技中心
4.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制度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执行不能”认定标准。
责任领导:井慧宝
责任部门:执行局
5.健全审限管控长效机制及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持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领导:刘士浩
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一庭、各民事审判庭
6.2020年,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和执行判决时间进一步压缩,法院强制执行合同成本持续降低。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各民事审判庭、审监庭、执行局
三、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
7.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客观体现破产法官工作量的绩效考核办法,对破产案件确定合理折抵比例或实行单独考核。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政治部人事处、研究室、审管办
8.建立破产案件绿色通道,完善快速审理机制,合并或简化流程、手续,缩短债权申报、资产清查等环节时限。严格审判管理,充分运用“一网两平台”,加强内控审限管理。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民一庭(破产审判团队)、审管办
9.积极推动“执转破”工作开展,科学设计“执转破”考核指标,重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做好破产审查与执行程序的衔接。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民一庭(破产审判团队)、执行局
10.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文件规定,2020年确保符合快速审理机制适用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快速审理,力争平均审理时间进一步缩短。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民一庭(破产审判团队)
四、配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11.建立健全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在市中院网站设立“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在“法院审判信息网”向社会同步公开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相关业务庭定期将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上传至栏目。
责任领导:刘士浩
责任部门:信息科技中心、行政庭、审监庭
12.加强与省法院、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营商环境监督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评价机构的沟通对接,根据我市有关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安排,细化设定涉及我市法院工作的具体指标体系,配合做好对我市各县(市)、区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量化打分。
责任领导:刘鹏华
责任部门:民一庭、研究室、审管办、执行局、信息科技中心
市中院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合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分管院领导主抓、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指标优化工作专班,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全市法院工作“一盘棋”,强化对条线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确保两级法院统一发力、一体推进。要加强调研检查,适当时候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开阔眼界,及时全面掌握、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要做好问题整改,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和本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和短板,建立整改任务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配合做好国家、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广泛宣传我市法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思路举措、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市中院将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于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延误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