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平顶山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功调解14件涉及卫东区东高皇乡小店村的农村承包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小店村14户村民与平顶山市六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2015年10月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前期双方合作顺利,均履行了合同约定。至2020年10月,因疫情影响等多重原因,平顶山市六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双方矛盾冲突,诉至法院。一审认定平顶山市六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构成违约,判处其向14户村民支付租赁费和违约金。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上诉。
鉴于案涉土地已经被抛荒的实际情况,二审中,合议庭审判人员立足于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双方利益平衡的最优化,耐心对双方进行分头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平顶山市六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限期支付一审判决的租赁费和违约金,14户村民立即组织土地复耕,小麦抢种。至此,该批案件的审理实现了矛盾化解和资源利用的双重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