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刘怀江、胡淑英被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表彰
作者:平顶山中院 王宁 发布时间:2011-10-08 17:12:17
会议现场
市老有所学“十大明星”合影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惠玲与刘怀江、胡淑英合影
获奖代表刘怀江、胡淑英合影
平顶山法院网讯 日前,在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召开的“全市第二届离退休干部三型家庭暨十大金星、十大明星表彰大会”上,平顶山中院原常务副院长刘怀江同志的家庭被表彰为“学习型、健康型、和睦型”家庭,退休干部胡淑英被表彰为老有所学“十大明星”。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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