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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考察组莅临我院考察调研房企预重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0 08:51:07



    10月18日,濮阳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胡志强带领濮阳市考察组一行10人,莅临市中院考察交流房地产企业预重整工作经验和做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出席并主持座谈会,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全体干警,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刘鹏华副院长介绍了我院开展房地产企业预重整工作的背景、总体思路、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他指出,近年来平顶山地区房企破产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顶山两级法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化解相关矛盾纠纷。中院王辉院长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办理,直接督导工作开展;中院立足审判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在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进一步规范预重整工作的意见》《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操作指引》等指引,建章立制,规范审理操作流程;同时结合房企破产特点,创新构建政府主导的程序外预重整模式,形成府院联动化解合力。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审结房企破产案件16件,化解债务68.48亿元,清偿债权47.05亿元,盘活土地1035.08亩。

    濮阳市考察组领导同志并与中院清算与破产庭、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建立预重整规则设计、临时管理人定位、府院职责划分、管理委员会执行模式、以房抵债效力认定、民间借贷性质识别、抵消权行使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详实的交流探讨。

    胡志强调研员指出,平顶山中院在房企重整盘活尤其是开展预重整方面,思路清晰,做法新颖,非常值得借鉴和学习。此次考察交流,成果丰硕、效果良好,达到了交流和学习的目的,为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强化对口联络打下了良好基础。

    刘鹏华副院长表示,濮阳同样有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期待今后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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