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平顶山中院在一楼法官研讨中心举办第十二期鹰城法官论坛暨房企破产预重整实务研讨会。本次论坛特邀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樊涛与会交流发言。两级法院干警代表,中院清算与破产庭、研究室全体干警,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由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谢磊主持。
樊涛教授应邀作了《破产法的为与不为》主题演讲,从预重整的“异化”、行政处置的“优点”、破产法的“谦异”三个方面分享了对于破产预重整的思考。中院清算与破产庭法官助理刘梦飞、研究室法官助理于帆从实务出发,以困境房企重整为研究视角,分析了预重整制度在房企破产中的运用与反思。
与会代表在互动交流环节积极向特邀嘉宾请教学习,并围绕预重整制度定位、法院在预重整中的职责定位、府院联动作用发挥、效力延伸环节构建及房地产企业预重整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