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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调研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31 15:54:38


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学术成果,加强和改进破产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的认可度、参与度,宣传我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通过营造氛围、引导舆论,争取人民群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努力为破产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现就全市法院加强破产审判调研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破产审判调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督导各项调研、宣传工作。在全院范围内鼓励干警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并形成学术成果,培养破产宣传主力军,要依托大宣传格局,人人参与,发挥每一名干警的积极作用,同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破产宣传工作,促进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聚焦破产审判业务培训,围绕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等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聚焦服务审判,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针对性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审判实践的规范性意见、制度措施。

、建立激励机制破产审判调研工作纳入干警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年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个人业绩挂钩;对在破产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警予以相应的奖励,提升干警参与破产审判调研和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多种载体带动。积极动员干警主动结合审判实际,开展实证性调研,形成一批应用性、实践性、针对性强的精品调研文章;对典型案例积极撰写,每年度不少于两篇案例分析稿件,汇总至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全市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对破产审判工作实行年度总结和项目化管理

五、聚焦宣传重点。对破产审判中的典型案例及时发布,突出破产法对挽救危困企业、保护债权人以及破产财产处置中的作用,去除破产污名化、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引导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程序,为困境企业复苏或出清提供便利。引导债权人熟悉破产流程,保障其知情权、提高参与破产程序的积极性

六、拓宽宣传路径。深化与媒体的合作机制,扩大宣传途径,打造破产宣传全媒体矩阵。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联共享,依托破产管理人协会通过制作破产审判宣传手册、漫画,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延伸宣传触角

七、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破产审判工作动态、亮点、典型案例,形成人人理解、尊重、支持破产审判工作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八、主动接受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代表零距离了解破产审判工作的流程管理、破产财产处置、司法公开等主要功能,展示破产审判工作流程与成效并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理解和监督。

利用信息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的特殊作用,利用好我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创新宣传形式,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定期公开发布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先关法律、政策等信息,通畅与网民的沟通和互动平台。

十、督促通报考核。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对各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及考核,对取得突出成果的先进集体、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形成示范效应。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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