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天天在小区里开门给大家看病的医生,原来竟然没有医师资格。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9年初,陈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平顶山市卫东区黄楝树楝香街北段路西开设个体诊所从事诊疗活动。2009年8月12日、2009年9月1日两次因非法行医被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局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在该诊所内非法行医,直至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对被告人陈某某做出了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元的判决。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