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党组会由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上,民二庭负责人领学《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重点任务分工》涉及法院的内容进行了分解。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党组书记、王辉就如何做好《条例》宣传工作与《重点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院长要求,全市法院一是要把握《条例》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宣传活动;二是要聚焦《重点任务分工》,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推出更多改革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同时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指导,切实抓好改革任务的推动落实;三是要以《条例》和《重点任务分工》为指引,以缩短审理用时、节约诉讼成本、提高群众便利度、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持续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