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中院少审庭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被告人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罪错少年净化心灵、健康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被告人小王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小王的成长路上,父母务工繁忙,没有时间照顾他的生活学习。早早辍学在家的小王沉溺于虚拟世界中,遭受不良文化的荼毒。法网恢恢,最终小王因在网络上散播极端暴恐视频而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挽救迷途少年,合议庭向小王父母发出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小王父母给予小王更多关怀,以此培养小王良好的品德和正确的思想意识,引导小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关心小王的心理状况,监督、教育小王遵守监所各项规定,积极服刑,学习劳动、生存技能,早日回归社会。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依法带娃”从家事上升为国事,重视家庭教育不再仅是“小家”的义务,也成为全社会“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下一步,平顶山中院少审庭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案件情况随案发出教育指导令,以令为诫,以案为促,以德为感,以法为束,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协作配合,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培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