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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18 17:49:33


为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加快现代化基础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根据市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拓展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功能

(一)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全面提升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全面提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网上办”“扫码办”“刷脸办”,努力减少操作流程,简化手动程序,让当事人实现不出家门“一网全办”。要保障人民法庭与派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网络畅通,让边远地方的人民群众能够在人民法庭就地立案交费送达。要坚持差别化使用原则,确保没有信息化条件和技能的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快速办理诉讼事务。出台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施办法,明确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办理异地立案诉讼职责,引导协助来诉来访群众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办理跨区域、跨层级诉讼事项,力争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二)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现代化,让“枫桥经验”绽放新时代光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与市司法局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中枢,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以及行业调解工作站为前端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抓手,全面提升诉调对接的信息化、智能化,实现调解平台与诉讼服务网、审判流程系统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要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调解员微信工作群和网络联系渠道,以调解网络现代化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三)深入推进“分调裁审”工作现代化,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强化“分”的信息化、精准化,不断提高“分”的水平和“快”的效果,推动案件分流由“手动式”向“自动化”转变。统筹推进案件分类、程序分用,协调推进人案配比、权力运行和质效考核,使各项改革产生合力,形成共鸣。充分发挥“调”的作用和“裁”的优势,基层法院和派出人民法庭都要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裁判功能,大力推行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简单案件办理团队,对简单案件速调、速裁、速判、速执。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普通程序都要追求快速审结,避免“接力棒”式的繁琐流程。市中院将定期开展专项调研,进行重点督导,推动全市基层法院构建“门诊式”快速处理案件新格局。

(四)强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办理,切实为员额法官减负增效。加强审判执行辅助工作集约化运行,推进审判辅助性工作集约化管理,创新完善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场所,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卷宗扫描、文书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交给市场主体去做,真正把员额法官从大量重复性劳动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处理司法关键业务,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二、全面布局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现代化硬件和优美环境建设。要按照“网络要通,环境要好”的要求,合理划分诉讼服务中心区域,配齐配全诉讼服务和便民设备,打造庄重大方、洁净卫生、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要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经验,探索设立自助互联网诉讼服务站,把诉讼服务延伸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为群众诉讼提供最需要最方便的服务。要升级12368热线电话问答数据库,丰富诉讼知识储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电话语音诉讼服务需要。要强化信息化引导作用,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页等形式,营造有话好好讲、有事依法办氛围,倡导理性表达诉求、文明诉讼,保障诉讼服务中心良好秩序。要提升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自主立案、查询、缴费一体机,诉状辅助生成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文书打印、复印机等自助服务设备开展诉讼活动。

(二)提升现代化应用水平。加快提升河南诉讼服务网、手机移动微法院应用,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诉讼新模式,让人民群众可以用移动终端处理诉讼事务。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提供案例推送、风险评估、结果预测等服务。完善电子送达信息系统,建立随案生成二维码、诉讼费交退费虚拟账号,实现扫码一键办理,诉讼费电子票据自主打印,一般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裁判文书自动打印受送达人姓名和地址。要完善律师服务平台,引导律师网上阅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联系法官,实现出庭时间网上自动避让。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推介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引导有条件的当事人不出家门实现网上诉讼。

 (三)提供现代化优质服务。坚持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理念,强化为民司法、文明司法意识,遵循诉讼服务礼仪,改进接待群众作风,以温和可亲、清明包容的态度服务群众,努力消融社会戾气,使来诉来访群众受尊重、事好办,彰显人民法院为民爱民礼民、维护公平正义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严格办理答复期限,严守法律政策道德底线,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宣传司法改革、树立司法形象的主阵地。

(四)加强现代化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现代化诉讼服务需要,为诉讼服务中心配足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诉讼服务人员。立案、保全、委托鉴定和执行财产查控等,应由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完成。临时聘用人员只能从事辅助事务,不能单独操作上述业务。加强诉讼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立案审查、卷宗审查、司法辅助等工作能力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完善诉讼服务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科学核算工作量,探索委派调解、委托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量折算办法,充分调动诉讼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以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为主体,以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志愿者等为补充的队伍格局,不断提升工作合力。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诉讼服务现代化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工程

(一)成立推进工作专班。市中院成立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王辉担任,分管副院长杨长坡任副组长,立案、信访、信息技术、审判管理、行装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立案一庭,由立案一庭负责人任主任。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健全组织,全力推进。

(二)明确建设标准指引。出台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标准指引,将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引导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办法改变落后局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强对下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开展好的法院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好的法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强力推进我市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迅速解决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问题。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照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标准指引,根据后台提取的数据,定期通报全市各基层法院现代化应用指标,及时查找共性问题,发现个性问题,实时督促全市法院迅速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在现代化广泛深度应用方面寻求重点突破,带动全市法院快速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水平。

(四)推行督促约谈制度。市中院要加强对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监督指导,通过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情况通报,督促基层法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对领导不重视,硬件建设落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诉讼服务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相关法院分管院领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中院院长直接约谈基层法院院长。

 

附件:1.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标准指引

2.河南诉讼服务网功能介绍

 

 

 

 

 

 

 

 

 

 

 

 

 

 

 

 

 

附件1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

  准  指  引

 

一、现代化应用水平

1.网上立案、交费情况

2.网上案件查询、在线阅卷

3.网上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保全、鉴定、材料提交、开庭延期、证据宽限提交、回避、调查取证情况

4.电子送达情况

5.律师平台使用情况

6.12368热线运行情况

7.手机移动“微法院”使用情况

8.河南诉讼服务网使用情况

9.在线调解平台使用情况

10.立案阶段电子卷宗生成及应用情况

11.涉法涉诉信访平台使用情况

二、现代化功能建设

12.窗口立案、扫码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窗口交退费(具备POS机、微信、支付宝交费功能)、自助交费

13.诉讼辅助性事务

  13.1.导诉分流、法律咨询、联系法官

  13.2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查阅档案

  13.3保全、鉴定、评估、执行线上查控

  13.4集中扫描、邮寄、送达

14.特色诉讼服务

  14.1法律援助、公益律师服务

  14.2邮政、银行等单位派驻服务

  14.3扫描、送达等诉讼辅助性事务社会化外包服务

15.信访接待

16.纪检监察接待

17.诉调对接功能

  17.1建立统一的管理、交办、对接等平台,形成以诉调对接中心为枢纽,以各种调解站为前端的工作格局。

  17.2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派驻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员派驻情况,诉前调解案件数、调解率。

18.“分调裁审”功能

  18.1案件繁简程序分流、设立简单案件办理团队情况及办案数量。

  18.2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速裁方式结案数、占比、平均审理天数。

三、现代化硬件建设

19.自助导诉、自助排号、语音叫号设备

20.诉讼风险评估、诉状辅助生成设备

21.自助立案、交费、查询设备

22.电子屏幕播放开庭信息、收结案信息、审判态势、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信息,员额法官姓名、办公电话。

23.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

24.云柜系统

四、现代化场地建设

25.诉讼服务中心标识、无障碍通道,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标识设置技术标准》。

26.诉讼服务大厅按照简洁大方、干净卫生、方便办事的原则分区布局。

27.便民服务设施。公共卫生间、饮水器具、WIFI、手机充电桩等,诉讼指南、常见类型案件诉讼文书样式。

28.安全保障。安检、监控、消防设施,法警及安保人员配备。

五、现代化队伍建设

29.岗位人员配置。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立案、保全、委托鉴定评估、执行财产查控、简易案件速裁速审等岗位配备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

30.文明接待、岗位职责、投诉举报制度。

 

附件2

 

河南省诉讼服务网

  能  介  绍

两个“一站式”建设指标的提出,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便利、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

根据“互联网+”战略要求,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诉讼服务中的深度运用,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审判、在线诉讼、案件查询、邮件查询、送达查询、档案查询、庭审公开、司法公开、文书公开、移动微法院、微信、微博等多项服务平台对接。给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者提供诉讼服务和三公开信息服务的综合平台。利用了当今互联网便捷安全的优点,通过与法院的司法公开数据及审判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使得诉讼参与人在网上获得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也给法院提供了规范的三公开管理平台。

1.建立诉讼服务网,完善法院公开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诉讼电子档案等数据库,作为诉讼服务网的支撑。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2.建立通讯服务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数据的及时交换。

4.建立诉讼服务系统,完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信息查询、诉讼指引及诉讼咨询。

5.对接审判流程系统,方便当事人电子证据在线提交及质证、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同时可以联系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开交流平台上给法官留言,法官处理后回复。

6.对接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进行立案、缴费、阅卷等操作。

7.对接信访工作平台。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申诉信访、预约接访,同时可以进行在线远程接访。

8.以短信、微信、微博、移动通讯应用客户端等方式主动推送案件主要流程节点信息、或根据查询申请推送相关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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