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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3-18 17:13:31



    3月15日上午,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长坡,营商办负责人及各部门营商环境专干;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院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宣读了2024年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整改提升方案》和《“办理破产”指标整改提升方案》,对2024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整改提升作出安排部署。石龙法院、湛河法院、汝州法院分别作了先进典型发言。

    史昶伟在讲话中对全市法院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史昶伟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把手”工程。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营商环境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各基层法院院长亲自抓。各基层法院党组要定期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升。全市两级法院要对标对表,关注最新的评价体系,认真学习标杆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经验,加强研究,分析国家、省级评价标准的最新导向,研究营商环境评价范围和方式的最新变化。要高标准开展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各院要对照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结果为导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目标要明、分工要细、措施要实、责任要清,要有实招、求实效。

    三要全面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效。全市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抗稳工作责任,坚持严负其责、严格履职,以更高标准抓好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式推进,销号式验收。要加强监督力度,对长期落后且没有明显进步的短板弱项,市中院督查室和营商办要采取现场督导、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重点督促,确保全面提升。

    四要坚持能动司法,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扎实开展好“万人助万企”、走访代表委员、走访律师事务所等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宣传推广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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