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 ,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会精神,史昶伟院长领学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部分修订内容解读。部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代表结合自学情况与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史昶伟院长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找准自身定位,严格遵守《条例》要求,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对标对表,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对照条例要求,逐一检视整改。结合省委巡视意见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查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全面排查、列明清单、逐一对账销号。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三要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健全“组组”会商机制,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坚持以学促干,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
中院在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