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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全国模范法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4 09:32:52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通知》精神,我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求,经个人申报、初步评选和研究,拟推荐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谢小丽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主要事迹如下:
    谢小丽同志,女,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速裁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自1999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承办案件2000余件,通过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出色地践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和担当,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妇女岗位建功表现突出个人,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并被授予“平顶山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平顶山市新时代巾帼楷模”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主要成绩和特点:一是践初心,公正高效司法。始终坚持把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当作践行共产党员初心使命的基本要求和实现人民法官价值追求的具体体现。自2012年以来,该同志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000余起,收结案及调撤率连续多年位于全院之首,是全院公认的办案标兵。坚持精品理念,力求每一起案件、每一次庭审、每一份文书都办成精品案、开成精品庭审、写成精品文书,其中撰写的一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十大精品裁判文书,撰写的两篇论文分荣获第九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研讨会征文三等奖、省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二是勇担当,践行职责使命。积极响应平顶山中院推动司法改革、成立速裁团队的攻坚号召,担任速裁团队负责人主动扛起提升全院审判质效的改革旗帜,不仅个人办案数量稳居团队乃至全院之首,并且带领团队较好地完成的党组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全院审判质效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善用情,用心化解矛盾。坚持以家人心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始终把亲和调解贯穿始终,把释法明理贯穿始终,化解了大批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多年均达到50%以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严自律,清正廉洁办案。在工作中,始终从严要求自己,把廉洁办案放在首位,坚决抵制对办案的各种侵扰,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办理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闹访事件发生,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中院宣教处联系。联系电话:2862201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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