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法院系统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求,经个人申报、初步评选和研究,拟推荐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谢小丽同志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主要事迹如下:
谢小丽,女,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士学位,2017年3月入额,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速裁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
业务精,能力突出。自2012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600余起,收结案及调撤率常年位于全院之首,是公认的办案标兵。坚持精品理念,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和论文均多次获奖。勇担当,业绩突出。担任速裁团队负责人,从无到有摸索出中院二审速裁审判流程机制,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速裁质效。团队至今已审结民商事案件7000余起,用全院10%的法官办理了全院近50%的案件,平均审理用时19天,远低于全院平均用时40天。勤为民,成效突出。总结出“三心、四法”调解工作法,化解了大批矛盾尖锐的民事案件,无一重大上访或闹访事件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院通报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妇女岗位建功表现突出个人”,获得 “全国优秀法官”、“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河南省法院 “李庆军式十佳法官”、 “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平顶山市新时代(十大)巾帼楷模” 、“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两次荣获“全市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各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24年4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先进工作者”,2024年11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中院宣教处联系。联系电话:2862201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