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执行忙,集中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02 09:56:21
3月22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查封车辆4辆、查找被执行人8人,依法拘传2人,其中现场履行1件、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45.15万元,将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
为持续深入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工作成效,3月30日,鲁山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时间开展今年以来第十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行动,鲁山县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40名、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10人,其中,3起案件执行完毕,4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拘留,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金额26万余元,足迹遍及县城和马楼乡、张良镇、张官营镇等10余个乡镇。3月21日,郏县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再挥“利剑”。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5人,拘传7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8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14.25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62人,拘传57人,拘留6人,执行完毕案件57件,和解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690万余元。3月20日,卫东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峰带队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人,传唤到院6人,5件案件执行完毕,2件案件达成和解,共计执行到位27.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3月28日上午8点,宝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次,警车6辆,分别前往平顶山新城区、石龙区、汝州市、鲁山县、宝丰县张八桥镇、周庄镇等地查人找物,共查找被执行人16案19人,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2案,和解2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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