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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1-12-09 16:56:39



会议现场


中院副院长李中原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9日,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东方今报、大河报、东方今报、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日报、平顶山电台、平顶山晚报等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中院各民庭、审监庭、立案、执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中原主持。

    会上,李中原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的有关情况。他指出,企业是促进社会发展,维护民生的根本。为依法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院在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司法保障作用,根据省法院要求,市两级法院自2011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企业服务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工作目标,以切实解决涉企纠纷,服务企业发展为工作重点,加大涉企案件的审判力度,积极制定多项措施,扎实推进“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

    在谈到这次活动措施时,李中原副院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周密方案,明确活动任务,确保活动高效、顺利开展。二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包括整合资源、集中办案,深入企业组织座谈调研,成立专业金融审判庭,制定《服务金融企业十项措施》,汇编典型案例、丰富服务载体等,把服务活动落到实处。三是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活动开展以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的支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开通了服务热线,多种监督机制共同运行,确保活动成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按照既定方案落实。

    会上,李中原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打算做了介绍,受到与会媒体代表的好评。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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