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市直单位优秀公务员的决定》(平人社[2011]223号),我院吴广清等5名同志2008-2010年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荣记三等功;贾亚轩等31名同志在2010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嘉奖(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在以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广大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向他们学习,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出色的工作成绩、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为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促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附件:受表彰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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