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5月17日上午9时,平顶山市检察机关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观摩庭在新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要求的真实体现,强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莅临此次活动现场的有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汝州市检察院、舞钢市检察院、宝丰县检察院、郏县检察院、叶县检察院、鲁山县检察院、卫东区检察院、湛河区检察院、石龙区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和新华区法院的部分领导及工作人员。
新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本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公诉案件。观摩庭审中,该院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宣读起诉书、讯问、辩论、陈述方式,在法庭调查、辩论环节充分体现“简易”的特点。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学习和观看了庭审的全过程。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配合下,此次活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