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一骗子打着帮人安排工作、跑工程项目的幌子,一年内竞骗得近百万元。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涛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08年3月份冯涛以给王某女儿安排工作为名骗取王某人民币4万元。2009年4月26日,冯涛以转让高阳路平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小区的房子为由,骗取王某人民币6.2万元。5月份冯涛以给陈某调动工作为名骗取人民币4万元。8月3日,冯涛以介绍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保洁业务为借口骗取王某、段某二人人民币共计10万元。2009年2月份至9月份,冯涛以给孙建伟调动工作、购买棚户区低价住房及购买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车改车辆为名骗取孙某人民币合计34.53万元。2010年7月冯涛以自己的公司、两辆车等财物给孙某抵账。2009年7月份,冯涛以介绍市政保洁工程为由骗取张某、刘某等人民币合计29万元。2009年9月冯涛以给苏某女儿安排工作为名骗取苏某人民币7万元。
被告人冯涛在以上七起犯罪中,共计诈骗人民币94.7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冯涛所犯罪名成立。冯涛多次诈骗他人财物,且对大多数犯罪事实拒不认罪,应酌情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