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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审监庭将政法救助资金送至困难当事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2-06-21 15:37:48



平顶山中院审监庭法官给困难当事人何某送政法救助资金

    平顶山法院网讯   6月20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审监庭法官将5000元政法救助资金送至宝丰县周庄镇一困难当事人何某家中。

    何某父母均有身疾,其本人在被雇驾车营运中因事故又造成一级残疾,后引起诉讼,案件历经一、二审后,启动再审程序进入审监庭。审监庭承办法官在对该案案情了解后,对案件很重视,尽快开庭审理,组织调解。因何某卧床不起,案件一直由其有腿疾的母亲白某代理。再审中,承办法官在得知白某因付不起路费跛着腿徒步从周庄来到法院时,亲自拿出钱为其付餐费、路费。庭审后,再审合议庭及时研究、汇报、作出判决。宣判后,何某家人对再审判决表示满意。之后审监庭在对何某回访中,发现何某一家人生活确实困难,就为其申报了救助资金。

    当躺在病床上的何某接到法院送来的救助款时,热泪盈眶。何某一家人对政法机关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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