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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公安局驻市法院警务室揭牌

  发布时间:2010-10-29 15:18:53



    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0年10月29日下午,汝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旭伟受政法委的委托和汝州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振海一起为汝州市公安局驻市法院院警务室揭牌,汝州市法院法警队和警务室全体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汝州市公安局驻市法院警务室的成立汝州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政法委指示精神,汲取湖南永州市法院法官受到犯罪分子伤害的血的教训,确保法官、当事人安全的具体措施。警务室配备五名同志,受汝州市公安局和法院双重领导,它的建立,体现了汝州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标志着汝州市法院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又向前迈出了扎实的一步,这对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惩处犯罪分子,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干警人身安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陈振海局长表示下一步汝州市法院院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警务室为依托,进一步夯实保卫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防范工作,整合各种资源,发挥专门队伍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密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支持,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二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事件,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积极与警务室民警配合,做到早着手、早预防,确保不出意外,不发生问题。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司法。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艺术,提高执法水平,对来访群众一定要做到语言文明、接待耐心、态度和蔼、注重礼仪,要坚决防止因对问题判断不准,处理方法不当或言辞不慎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发生的情况,尽可能减少不稳定因素。

    据悉,公安机关在法院设立警务室,在平顶山市基层法院尚属首家。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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