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7月17日下午,和往常一样,汝州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紧张的忙碌着,一边回答群众的咨询,一边以娴熟的动作和最快的速度立案。此时一男两女争吵、拉扯着来到立案大厅,顿时引起了周围群众和工作人员的注意。
从三个人的争吵声中,听出来这是一对夫妇和妻子的姐姐。妻子执意要离婚,其姐姐苦口婆心的劝其三思,由好言相劝到训斥妹妹,其妹夫大概是做错了事在一边默不作声,任由姐姐责骂。这时,立案庭工作人员王珏磊和刘延兵主动站起来,走上前去,向这三个人询问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要起诉离婚的女士姓张,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与外地女子同居生活,致使其妻难以容忍,遂生出离婚不过的念头。了解情况后,他们首先劝解张女士让其稳定情绪。在两位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下,张女士很快冷静下来。他们劝双方多为孩子着想,同时注意到其丈夫在整个过程中默不作声,情绪中留露出后悔之意,又回过头来趁热打铁对其丈夫进行了批评教育。孩子的教育抚养问题毕竟是夫妻俩放不下的心结,他们在这一节骨眼上找准突破口,让其丈夫立下字据,写出保证,自然打消了其妻子起诉离婚的念头,最终张女士破涕为笑,夫妇俩言归于好,破镜重圆。
作为立案执法人员,能以情动人、及时介入,有时候比铁面无私的机械式工作更为有益有效。汝州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妥善处理了“法与情”的关系,其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和谐执法,能动司法的工作态度和方式,正是我们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