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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2012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讲评会在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2-07-26 15:57:58



会议现场


中院副院长赵鹏举作重要讲话


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叶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平顶山法院网讯  7月26日上午,全市法院2012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讲评会在中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民事审判庭及人民法庭庭长,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叶建平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对2012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民二庭庭长刘继扬、民三庭庭长严凤香根据二审案件审理情况分别对相关县(市)、区的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讲评。

    会上,赵鹏举副院长做了重要讲话。赵鹏举副院长在讲话中对上半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做了总结、分析,并用五句话概括出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现状,即:案件质量有所提高,个案问题依然突出;执法尺度渐进统一,同案异判现象依然存在;两级法院沟通有所增强,矛盾上交现象时有发生;案件调解力度有所提升,个案仍然存在调解空间;大多领导履职尽责,个别领导怠于履职现象仍然存在。谈到下半年工作任务时,赵鹏举副院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下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凝心聚力,强力化解社会矛盾,力争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强化学习,提高民事法官化解疑难案件能力;四是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争取出台民事审判白皮书。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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