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8月6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召开 “两评查”活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对 “两评查”活动再次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平顶山中院副院长李中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院各业务部门正职,审管办相关人员,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的副院长、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中院审管办主任王廷霞宣读了《关于全市法院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自查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并重申“两评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
李中原副院长就如何继续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两评查”活动。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两评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两评查”活动摆到重要位置。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两评查”活动的具体任务、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二是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的自查务必于8月10日前结束。截至目前,“两评查”活动自查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的还不够好,有些单位和部门差距还比较大,各单位要查缺补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自查任务。三是自查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勇于发现和揭露问题。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有关单位或部门没有自查出来,在互查阶段被评查出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部门要及时向中院审管办报送材料。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中院向省法院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质量的,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视情况予以扣分。五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法院实施方案和中院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法院检查。中院也要在适当时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