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传承资深法官审判技巧、审判方法和职业品行,加快青年法官由知识型向实践型法官的转变,进一步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需要,9月4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举行第一批青年法官导师聘任仪式,刘艳丽等26名同志被聘为我院首批青年法官导师。
仪式上,郭保振院长向26名青年法官导师颁发了聘书,28名青年法官也向自己的导师行拜师礼,表达了敬意。随后,导师代表武中立和青年法官代表李宁分别从如何指导青年法官及作为青年法官今后如何努力作了表态发言。
最后,郭保振院长就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重大意义,青年法官导师和指导对象如何正确做好自身定位,开展好“传帮带”活动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开展“传帮带”工作,是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实行人才兴院的重大举措,对于尽快提高青年法官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推动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导师的资深法官要真心付出,不吝赐教,要身体力行,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切实向指导对象传授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和审判方法,也要向青年法官传授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常识和方式方法,帮助青年法官不断学习掌握群众语言、了解社情民意,学会和群众打交道,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作为指导对象的青年法官要始终以学生的心态来面对导师的指导,要尊重导师,虚心好学,勤学多做,在导师的指导下,正确对待生活,正确面对压力,努力从导师身上学本领、练修养,尽快提升自己的全面素质,真正发挥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在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上的重要作用,为我院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