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建设进行部署后,汝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8月31日在该院汝北法庭在平顶山市率先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9月7日受到上级法院的表扬。
人民法庭统一标识用色选择了历史厚重感强的赭红色,包括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三个方面。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计,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力求做到外观庄重,标识明显,以达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是最高法院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树立法庭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份,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会议根据最高院的部署提出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建设要求后,汝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安排资金,聘请专业设计公司高标准、高质量地对人民法庭标识进行了设计安排,并严格按照《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备规范》的要求,在平顶山市率先完成了法庭统一标识的建设工作,对兄弟法院人民法庭标识安装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