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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反目 调解言和

  发布时间:2010-11-08 10:55:59


    平顶山法院网讯 近日,鲁山法院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家庭琐事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岳玉成因家庭琐事与其兄发生纠纷后心存不满,带领多人将其兄打致轻伤,将其嫂打致轻微伤,从案发至今已有八个月之久,经村干部、亲戚、邻居反复做调解工作均未能调解成功,兄弟二人都心存怨气,不肯让步。

    2010年8月25日刑事庭承办法官曾艳阳受理该案后,经阅卷发现该案是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纠纷,如协调不好容易使矛盾激化,兄弟反目、家庭不和,于是曾艳阳同志下决心要把该案调解好。曾艳阳同志多次通知被告人的兄嫂到庭了解情况,同他们拉家常,通过交谈发现被害人岳成须一直都心存怨气,认为被其弟岳玉成打伤后自己在左邻右舍抬不起头,很没面子,案发至今已有八个月之久,其弟及其弟媳从未登门向其道歉,心中十分气愤,情绪十分激动,要求对其弟岳玉成重判。而被告人岳玉成则认为其兄不孝,该案事出有因,因此拒不认罪,否认将其兄嫂打伤。曾艳阳同志又多次苦口婆心的做被告人岳玉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向其讲述家庭伦理道德,及有关法律法规,可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承办人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了被告人,终于使被告人真诚悔罪,并同意赔偿其兄经济损失13000元。其兄岳成须看到其弟岳玉成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已真诚悔罪,当即对被告人岳玉成表示谅解并同意接受13000元赔偿款,同时请求法院对其弟从轻处罚。兄弟二人握手言和,一场激烈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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