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社会责任重大。作为卫东区法院唯一的一个基层人民法庭,东高皇法庭时刻牢记“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试金石”。
作为卫东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归口审判的业务庭,近几年来,东高皇人民法庭平均每年审理此类案件有180起左右,加上其他案件,平均每年审理的民事案件将近500起,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2年以来截止到9月底,东高皇法庭共收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72起,其中已审结112件,占全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65.1%,已经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300万元,切实保护了受害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东高皇法庭每年的案件结案率都高达90%以上,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更是创造了低上诉率、零上访率的“奇迹”。但更令人难以想象到的是,这些“奇迹”却是由东高皇法庭仅有的5名法官创造的。
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东高皇法庭注重学习借鉴与摸索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方法,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克服远离市区、交通不便的种种困难,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为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
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车主无力赔偿,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庭长赵烈贞一趟又一趟地做调解工作,最终受害人获得了近20万元的赔偿款,敲锣打鼓地送来了一面“为民做主”的锦旗。一位农民工在工地上摔成瘫痪,难以参加庭审,包工头与建筑方各执一词,赵烈贞又与同事驱车上千公里,一路颠簸赶赴到其在大山深处的家中,只为查明事实还农民工兄弟一个公道,只因为那轮椅上惨淡的微笑。
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卫东区法院东高皇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创新思路开展审判业务,拓展渠道进行调解工作,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对抗,减少社会纠纷所形成的负面影响,积极促进社会的良性互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