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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裁判实务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1-05 15:49:17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赵鹏举主持座谈会


参会人员座谈发言

    平顶山法院网讯  如何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怎么解决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11月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裁判实务座谈会。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赵鹏举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建立和完善《平顶山市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案件处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力大的态势。面对劳动争议出现的新特点,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群策群力,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共同解决好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作。要充分利用好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总结劳动法律法规使用疑难问题,统一执法尺度。要充分利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对于多发领域或行业、单位,协调委员会要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与企业领导座谈,通过座谈普法,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两级法院要发挥好巡回审判的作用,到重点、多发领域现场审判,通过现场审判,进行普法教育,警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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