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素质,是法院审判人员在政治思想和审判业务两大方面所需具备达到的条件或能力。法官素质如何,不仅影响着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还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与尊严,因而提升法官素质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能动司法水平,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郏县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法官队伍健设,注重用好人、管好人、培养人、关心人,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队伍建设机制,着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工作高效、品格高尚、能动司法的法官队伍。2012年以来,郏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32件,审结1890件,结案率为84.7%。其中调解结案278件,调解率为32%;撤诉结案739件,撤诉率为59.7%。郏县法院严格遵守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无一起超审限案件,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申率为0,实现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司法统计系统数据录入的一致,使审判流程管理与司法统计和谐运行。
提升法官职业素养,打造一流的法官队伍,创造一流的审判业绩,要着重抓好法官教育的五个方面:
一要有渊博的法律知识。法官作为法律的实践者,其职责就是运用现行法律,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可以在面对各类问题时准确找到适用的法律依据,并据此作出正确的裁判,这对一个法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二要有娴熟的司法技能。法律是一门实践科学,法官审理案件,不仅需要法律规则,而且需要综合把握案件的本质,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进行权衡,做出实质判断。法官除了具有广博的法学理论知识外,还要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及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等。这就要求法官必须不断地刻苦学习,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识,在具备高度的法律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必须全面掌握审判工作所涉及的学科领域的知识,并不断地运用这些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
三要有司法为民的情怀。作为法官,我们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做好诉前引导工作;做到法院工作“六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和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一定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定要让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一定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社会的公平、人间的正义。
四要有公正廉洁的品质。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办案公正,是社会公众对法官最基本也是最大的期待。只有公正廉洁的法官,只有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抵得住浮躁的法官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赢得当事人对法律的遵守。
五要有崇高的人格魅力。法官也是人,作为一个人就要有自己的人格魅力。首先是要善良。要有三养和四心,即有修养、有教养、有涵养,有恻隐之心、善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其次是要独立。审判是独立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应当自由、独立地不受任何干扰地行使审判权,并以自己的最大努力裁判案件。法官的独立品格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再次是要平和。法官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给予当事人以更多的人文关怀,这也是司法为民宗旨的体现。法官将宽容、平和的品格融入到案件审判中去,宽容当事人固执的性格和肤浅的认识,进而对其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辩法析理,只有这样才会让当事人信任和满意。最后是要睿智。睿智体现在对复杂案情的事实认定上,体现在洞察和体恤当事人的心理上,只有这样他才会是一个智慧的法官,才会可能是一个人民满意的法官。
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中立裁判者,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和公正,将自身的品格魅力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则成为必然,成为法官的必修主业,这同时也是体现现代司法理念、法院文化的重要内容。法官的品格魅力与法官的内在道德涵养的综合体现,对于实现“公正与效率”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