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积极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郏县法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当中不断探索、改革,积极引入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为县域社会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是以人为本,人性化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郏县法院法官将人文关怀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以法教育人,以理说服人,以情感动人,使执行手段、方法更具有人性化。同时,要求规范用语,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拉近了与被执行人的距离,消除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促进执行和解工作的开展。
二是个性化执行,彰显司法人性化。在执行工作中,由于案件的当事人、案情、执行环境等都存在差异,对当事人平等对待应是建立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的。郏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执行过程当中强调执行艺术、注意调查研究,区别执行方式,反对千篇一律,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执行方式。力求彰显法律的人性化,充分为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考虑,既要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损害被申请人的正当利益,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抵触。
三是沟通协调,联动执行。一方面注重挖掘机关资源和群众资源。与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乡镇派出所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发挥村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易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将机关调解、人民调解融入到执行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银行、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人员的沟通联系,尽可能查清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情况,借助外部力量高效快速地执行。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彰显为民情怀。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的,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的,酌情考虑双方现状,给予适当帮助和补偿。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制定了执行救助基金的管理和发放办法,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基本生存权的救助。
五是规范执行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程序,追求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邀请社会各界对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有效避免执行人员的司法专横与任性裁决,对于重大异议事项,实行执行听证,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