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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再审案件观摩活动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11-12 08:56:01



    平顶山法院网讯 11月11日上午,叶县法院审监庭对原审原告徐某与原审被告赵某承包经营权一案进行开庭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进行旁听。该案涉及两个村民组,双方分歧较大,旁听群众较多,从上午9点钟到中午12点30分结束,但整个庭审有条不紊,效果较好。

    2007年间,叶县城关乡某村1组内部有矛盾发生,该组村民同时推选刘某、任某为该组组长,要求分组,未获上级批准。直到2010年2月份才正式分为1组和15组,因土地承包问题,牵扯到两组之间的利益,两承包人产生纠纷诉至叶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对判决提出异议,均对判决不满。叶县法院经过自查,决定再审,再审中追回两村民组为第三人。但双方情绪激动,意见对峙,都找了数名证人,且旁听人员较多。由于庭前合议庭准备工作充分,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人员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庭审最后,双方对立情绪均有所缓和,同意调解,合议庭将在庭后再次组织调解。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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