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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名骗钱 案发获刑又罚款

  发布时间:2012-11-14 16:10:21


    平顶山法院网讯  本以为嫁了个好郎君,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孰料到,新郎朱某以结婚为名骗取新娘李某250000元用于赌博。2012年11月10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该案件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份以来,朱某以和李某结婚为名骗取李某信任,后谎称做生意,多次在平顶山棉纺厂对面工商银行等地以借款为名骗取李某250000元用于赌博。后朱某退还180000元,剩余赃款未追回。

    本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公民合法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以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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