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即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理解、把握法律修改精神,更好的做好民事审判实务,11月17日下午,平顶山中院民三庭组织全体法官集中对修改内容进行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自1991年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改,涉及条文多、范围广,既有对原有制度的补充、修改,也增加了一些新的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影响很大。民三庭认识到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新的民事诉讼法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为鼓励学习,为全庭法官每人购买一本由奚晓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要求全庭法官认真自学,认真研究新民事诉讼法适用中的问题,为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11月17日下午,民三庭结合梁桂喜副庭长刚参加最高法院组织有关培训课程的实际,放弃周六休息时间,组织全庭法官集中学习,就修改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讨论,为更好学习好、理解好和适用好民事诉讼法助益。梁桂喜副庭长从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和过程、修改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对并在讲解后与全庭法官互动讨论,仔细梳理研究法律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审判实践中的先行经验,并就如何规范统一实践做法进行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