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1月29日上午,左腿打着石膏的汝州市法院审判员邵存霞拄着双拐到法庭上班,10时在汝西法庭组织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12点40分暂时休庭。在休庭的间隙,邵存霞不顾劳累,继续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直到送走了当事人,邵存霞才在庭审现场吃上同事给她送来的午餐。由于案情复杂,13点40分继续开庭一直持续到晚上19点40分才结束,当天庭审持续达近9小时,休庭合议后决定定期宣判。
11月12日早上,邵存霞下楼时跌倒摔伤左脚,上午8点在同事的帮助下来到医院,经诊断为左脚外踝骨折,由于当天邵存霞与一名案件当事人约好上午见面组织调解,拍片后她拒绝了医生的马上用石膏固定左踝的要求,立即赶到法庭继续工作,直到当天下午办完案件她才去医院继续就医。院领导和庭长要求邵存霞在家休息,但邵存霞考虑到法庭的同事们案件也比较多,自己对所办理的案件熟悉案情,自己办理可以缩短办案周期、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毅然要求继续正常上班。受伤后她又主持、参与审理案件12起。
现年42岁的邵存霞自2000年进入汝州市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去年2月她调入工作条件艰苦、案件数量多的汝西法庭。2012年以来她共办结案件81起,其中调解51起、撤诉27起,调撤率96.3%。工作中,她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以雷锋为榜样把当事人当亲人,认真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