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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拖欠四年之久农民工残疾赔偿款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19 17:11:47


    平顶山法院网讯  12月12日上午,寒冬暖阳,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门口唢呐声声,鞭炮齐鸣,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领到了一煤矿拖欠四年的赔偿款,给法院送来了唢呐乐队,敲敲打打,并送来了“残疾人的保障,农民工的靠山”一面锦旗。

    王某为平顶山市石龙区某煤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农民工,2008年9月26日,王某在公司当班,当检修运输原煤传送带时,被滚筒拧伤双腿导致严重伤残,治疗后仍生活不能自理。经石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后,此公司仍拖欠王某赔偿款17万元。因王某还需进一步治疗,无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石龙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迅速行动,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在平顶山市电视台予以曝光。此煤业公司被曝光后,引起了省、市法院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公司的形象受到影响。在执行工作人员的强大执行威慑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等的现场执行见证下,使此煤业公司转变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认识,经过多方筹措,主动将拖欠将近四年的工伤赔偿款17万元清付。

    申请执行人王某表示:“原以为17万元要泡汤了,没想到到法院后,这么快就追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王某携家属雇乐器队奏乐,在法院门口燃放爆竹,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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