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动态

加大执法力度

一批久拖未决案件在石龙区法院被执行

  发布时间:2012-12-20 15:22:20


    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2年12月20日上午,在石龙区法院三楼会议室,又一批久拖未决案件被集中执行。当日上午,在该院“执行开放月”活动款物兑付现场,该院把总计56258元,凝结着广大法院干警心血的执行款亲手交到了11名被拖欠人员手中。这些收到钱款的人员眼含热泪不停地感谢石龙法院的工作人员。省、市、区人大、政协驻区代表委员应邀参加了现场会。现场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孟永奇主持。

    在兑付现场,来自汝州市的闫某,曾在石龙区某焦化厂当电工,被电弧烧伤,住院治疗共花费12279元,厂方一直无故不予结算。无奈之下只好自己掏钱垫付,这使本就拮据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走投无路的闫某来到石龙法院求助。法院干警多方奔走,终于替他要回拖欠了两年多的医疗费。

    同是来自鲁山县的范某和魏某分别被石龙区某焦化厂拖欠养老金12279元和16700元,他们奔走讨要多年未果,这次也一并被石龙法院执行要回。

    临近年底,石龙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集中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到广大群众拍手称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545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