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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屡成窃贼猖獗场所 刑满后再盗窃不思悔改

  发布时间:2013-01-28 15:35:35


    平顶山法院网讯  公交车内窃贼往往猖獗,借着人多拥挤,他们很容易得手。常坐公交的人大多有被盗的经历。然而这些贼们往往很顽固,屡禁难止,窃后被抓,却难挽其心,虽屡抓却屡犯。1月25日,卫东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盗窃被判刑,刑满后再盗窃的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10月1日11时许,被告人陈某携带刀片窜至平顶山市三十路公交车上,用刀片将李某的裤子口袋割开,盗走现金1100元,后被当场抓获。案发后,财物已追还。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公民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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