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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13年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新民事诉讼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2-26 11:48:17



会议现场


中院副院长赵鹏举讲话


中院民二庭庭长刘继扬做培训辅导

    平顶山法院网讯    2月26日上午,平顶山中院组织2013年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新民事诉讼法培训会,此次会议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多媒体会设主会场,在各县、市法院多媒体会议室设分会场,会期两天。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立案、审监庭全体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建平主持。

    在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上,中院副院长赵鹏举对2012年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2013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谈到2012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赵鹏举副院长指出:一是继续强化审判质量,在彻底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17079件,占全部案件的56.94%;其中中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61件,占中院办理案件总数的57.30%。成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或合议庭、金融审判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专门合议庭,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76件,妇女儿童案件1165件;继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均属合法权益;第四次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进城务工人民追回劳报酬1085万元。全年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7146件,为1236起案件的困难群众依法减免交诉讼费374万元;二是强化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中院先后就一、二审案件审理程序和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实体处理方面出台会议纪要,统一裁判标准。年底对金融案件审判情况和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出台《白皮书》,对两类案件处理进行了系统、务实的总结。同时注重对新法律法规进行培训,配合审管办组织的开观摩庭(示范庭)、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多项活动,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官业务素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中院继续坚持依法维持、慎重改判、严格发回的指导方针,案件发回前注意和基层法院进行沟通,争取统一认识,使案件发回达到良好效果。

    对如何做好2013年民事审判工作时,赵鹏举副院长提到八点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强化程序意识,确保公正审判;三是强化证据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强化诉前工作,实行程序分流;五是强化诉讼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六是强化责任意识,杜绝瑕疵案件;七是强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八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结束后,由中院指派四名法官结合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实践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及《劳动法解释四》条文理解与适用问题进行了讲解。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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