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3年3月14日,平顶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会,省法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副庭长赵琦婷、审判长仝兴福、审判员李杰、孙明、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建鸿、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全体干警、审监庭、立案庭负责同志及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少审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切实贯彻执行是关键。为保障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平顶山中院特邀省法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副庭长赵琦婷及主管平顶山刑事审判的办案组成员就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中的疑难问题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进行业务培训。仝兴福审判长结合全省刑事审判实践,从刑事案件办理中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等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赵琦婷副庭长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样式与制作要求进行了讲解;陈殿福庭长以当前的刑事审判形势及如何增强法官的责任心为切入口,从审查、判断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属实、属实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作为定案的证据是否经过庭审核实几个方面就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新规定对大家进行授课。
培训会结束后,张建鸿副院长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就如何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案件证据审查、严格遵循审判程序,认真贯彻此次培训会精神,尤其是庭长、主管院长要切实负起把关职责,用于担当,全面提高我市刑事案件审判质量。